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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通訊員 周雪攝
石榴云/新疆法制報訊(記者 郭玉強 通訊員 周雪報道)6月12日上午,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墾區人民法院邀請轄區企業代表及個體工商戶10余人旁聽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庭審。
2018年12月,原告某混凝土公司與被告某房產公司、第三人某工程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混凝土供應協議》,由原告向第三人施工的項目供應混凝土,由第三人確定混凝土的方量及價格后,由被告直接向原告付款。三方結算后,被告就相關款項至今未付清,引發本案爭訟。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圍繞被告是否是合同約定的付款主體、欠付混凝土的數額以及利息的起算時間及標準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因被告不同意庭前調解,本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旁聽的企業代表及個體工商戶對此次庭審觀摩活動給予了高度肯定,紛紛表示旁聽本次庭審受益匪淺,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識,檢視自身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盲點和風險點,為進一步合法經營、規避經營風險提供了法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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