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申請后一般在六個月之內能實現收款。但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法院執行的,執行人能收到錢的時間可能會延長。
強制執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強制執行的期限為六個月,如果人民法院在六個月內未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人民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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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找法網提醒您,申請強制執行流程是:
1.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
2.對于材料準備齊全,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4.采取強制措施,如查封、凍結、扣押等措施。
三、1.權利人擁有合法有效的執行名義,比如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等;
2.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3.義務人沒有依法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4.權利人要在申請執行的法定期限內申請。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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