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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報訊 6月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圖書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加強數字資源建設,通過門戶網站、移動服務終端、自助服務設施、流動服務設施、便攜式智能設備以及新媒體平臺等,向社會公眾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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