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糾紛訴訟期多少年?
物業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物業合同糾紛屬于什么案由?
1、物業費問題。物業服務糾紛中物業費問題最常見,然而,在物業費拖欠背后隱藏著許多其他問題,業主拖欠物業費作為外在的現象有其根源:房地產商遺留下來的房屋質量問題沒有得以妥善解決,而房地產商又與物業企業有著說不清的聯系,致使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產生矛盾;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不到位,物業收費內容不合理,業主以不交物業費進行對抗。
2、遺留的房屋質量問題
這類問題主要表現在:房屋工程質量在使用過程中不能令業主滿意,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紋、煙道不暢、樓頂或衛生間滲水等,而開發商又怠于履行維修義務,對其應負的維修責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態度,保修期一過就“甩包袱”。
3、物業服務質量不達標
大多數業主拖欠物業費的理由是物業公司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服務質量不到位。許多業主在法庭上會向法院提交小區管理現狀的照片,比如沒有綠化、公共設施殘破,維修不及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財產受損,等等。
4、物業與業主溝通存障礙
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服務合同關系,兩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現實中,有的物業公司認為自己是小區管理者,業主是被管理的對象;而業主則認為自己是主人,物業公司是自己花錢雇來的。業主與物業公司對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各有理解,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認識就大相徑庭,這種觀念上的巨大差異導致雙方在溝通中存在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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