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對稱,為學術、技藝、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業而辦理的信托,也指個人以自己的資金委托給信托部門辦理的公共福利事業的信托業務。此類信托中的受益人為社會公眾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人士或團體。
公益信托當事人有哪些?
公益信托的當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種人。
1、委托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受托人:通常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的人。但能夠從事資金信托業務的受托人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信托投資公司。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是委托人指定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公益信托的設立和確定其受托人,應當經有關公益事業的管理機構批準。未經公益事業管理機構的批準,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義進行活動。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對于公益信托活動應當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