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洞胧饭?0條,提出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免費發放不低于2億元文旅消費券;對有現象級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省財政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等措施。在疫情趨穩可控的前提下,力爭2022年底恢復到2019年水平。
強化疫情精準防控
《措施》指出,嚴格科學精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接待旅游團隊的導游、駕駛員上崗前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各地要及時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文化旅游業從業人員要做到疫苗應接盡接。旅游景區、酒店、餐飲、文化、娛樂場所有關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消毒、“一米線”、督促戴口罩等規定,留存人員進出、消毒記錄、視頻錄像、消費記錄等原始數據,一旦發生疫情為精準流調溯源提供支撐保障,確保疫情在文化旅游場所發生時全力以赴抓好流調“黃金24小時”。對有關文化旅游場所、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安裝紅外測溫、購置消殺物品給予獎補。同時,清理層層加碼等不合理規定。
大力開展“云南人游云南”活動
《措施》明確,積極服務公務出行。支持各類文藝院團在紅色景區(點)駐場演出優秀紅色劇目,所在州、市根據接待人次給予適當獎補。
鼓勵開展研學活動。中小學、大專院校要積極組織學生開展科普、研學、黨史、社會實踐、勞動實踐等主題活動,制定方案并予以實施。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學校開展活動,精心設計參觀線路和項目,嚴格執行門票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業、工業等企業提供觀摩體驗場所,支持旅行社承接有關研學活動。
鼓勵職工省內旅游。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切實做到應休盡休。鼓勵基層工會利用會員會費購買符合規定的文旅產品和服務,組織會員觀看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開展春游秋游,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
鼓勵企業開展促銷活動。鼓勵各類市場主體自主開展促銷活動,支持聯合開展“吃、住、行、游、購、娛”營銷活動。鼓勵航空、鐵路實施“首飛、首乘+家庭游”等票價優惠活動。鼓勵執行政府指導價的A級旅游景區開展門票降價促銷活動,由省財政按照減免額度給予50%補貼。
發放文旅消費券。整合各類資金資源,針對住宿、餐飲、文創、娛樂、體育、百貨、成品油銷售等項目,免費發放不低于2億元文旅消費券,支持有關政策落地。組織非邊境8個州、市共同發放通用旅游消費券,整合優化旅游線路。
積極吸引省外游客
《措施》提出,鼓勵各類主體“引客入滇”。對年內招徠省外入滇過夜游客數1000人以上的省內組團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駐滇分支機構),省財政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通過包機、專列等方式,組織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達50%以上的旅行社,省財政按照每架(趟)次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鼓勵省內旅行社駐外營銷,對在省外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固定員工,且每個營銷機構年內招徠入滇游客數1萬人以上的,省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支持旅行社集團化發展,對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業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團,簽訂勞動合同從業人員數300人以上,2022年度招徠省外入滇游客數20萬人以上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加大省際合作力度。借助滬滇合作等平臺,主動與上海市、廣東省等發達地區對接,最大限度承接其旅游消費需求。對參加省、州市組織的赴省外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的旅游協會和企業,省財政按照每次每家補助1萬元,同一協會和企業最多每年累計補助5萬元。積極加強省際旅游合作,重點加強與相鄰省份合作,以及具有差異性、互補性省份合作。
鼓勵開展大型活動。聚集性活動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要求執行。按程序批準的以州、市人民政府名義舉辦的節慶活動,對游客參與度較高的,省財政給予每個活動50萬元補助。辦好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第十二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省級足球聯賽。鼓勵各地開展各具特色的體育賽事,并積極向國家爭取承辦有關賽事活動。主動爭取承辦國際性、全國性會議和會展活動,省財政對入滇參展單位按照攤位費的10%予以補助。鼓勵舉辦各類演唱會、音樂會。對入滇開展大型團建活動的單位和企業,通過贈送文旅消費券等方式,在住宿、餐飲、租用會場等方面給予適當補貼,并提供優質服務。
促進旅游業加快轉型升級
《措施》指出,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打造文化旅游超級IP,充分運用動漫游戲、網絡文學、網絡音樂、數字藝術、文創產品等產業形態,推動文旅IP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支持親子游產品開發,積極打造“博物研學”等特色研學基地和研學營地;支持旅游及有關企業針對游客需求進行“消費鏈”整合,優化游客在滇“全程體驗”;支持科技賦能旅游項目開發和升級,鼓勵利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機甲裝置等新技術增強旅游體驗;支持自駕游配套設施等建設,適應客戶結構變化。在全省遴選50個創意水平高、市場反響好的項目,省財政按其策劃方案實際投入經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積極實施“云南服務”提升工程。深入實施“30天無理由退貨”。加大文旅項目建設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和安排各級財政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100億元以上支持文旅項目建設。省預算內經費安排5000萬元用于旅游項目前期工作。對年度實際完成投資2億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項目,省財政按其完成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列入省級重點項目庫的文旅項目,優先給予用地等要素保障。
高水準策劃宣傳推廣
《措施》中說,切實提高宣傳策劃水平。委托專業公司對年度旅游宣傳推廣活動進行高水準策劃,邀請國內知名團隊利用全省自然、人文、風俗、民族特色等旅游資源,打造高質量短視頻和旅游宣傳片。
加大媒體宣介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等主流媒體支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充分運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開展營銷推廣,按季度根據流量貢獻、話題貢獻、內容美譽度等指標開展評比活動,對有重大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省財政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獎勵;對有現象級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省財政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
強化配套政策支撐
《措施》提出,落實好國家和云南省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服務業所得稅減免政策;針對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等特殊困難行業落實好階段性稅收減免政策;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規定減免2022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2022年公交和長途客運、輪客渡、出租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游業有效信貸供給。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協調金融機構面向中小微文旅企業創新設計文旅金融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旅游有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
加大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力度。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80%的暫退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州、市進一步提高暫退比例。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
此外,加大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加大線上職業培訓支持力度,對按規定完成培訓課程的培訓對象,省財政給予適當培訓補貼。積極推進旅游人才“薪火計劃”,對重點人才專項扶持,對特需人才專項引進,對金牌導游發放特殊津貼,保障旅游市場復蘇后人才不斷檔,持續提升云南旅游管理、開發、服務水平。鼓勵國內知名旅游企業與省內院校合作建設“旅游產業學院”,為實戰型旅游人才培養提供創新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