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越來越多游客縮小出游半徑,近郊游、周邊游受到青睞,民宿成為旅游消費新潮流。為規范和引導旅游民宿發展,近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發布云南旅游民宿“甲、乙、丙”等級評定標準。
三個級別最高48項指標
《實施方案》依據《旅游法》《標準化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明確了不同等級旅游民宿的評定程序及評定要求。
云南旅游民宿等級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丙級、乙級和甲級。按照等級評定要求,包括必備項目檢查表和一般要求評分表兩部分。
按照3個等級,必備項目檢查表規定了“規范經營”“安全衛生”“環境和建筑”“設施和設備”“服務和接待”“特色和其他”等6個項目的相應指標。其中,申報“丙級”,旅游民宿應達到38項指標;申報“乙級”,應達到42項指標;申報“甲級”,應達到48項指標。
以申報“甲級”為例,48項指標中,既有“經營場地應符合本市縣國土空間總規劃、所在地民宿發展有關規劃”“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等硬件方面指標,也有“客房床單、被套、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民宿主人應參與接待,鄰里關系融洽”“接待人員應熟悉當地文化旅游資源和特色產品”等軟件方面指標,以及“應有倡導綠色消費、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應為所在鄉村(社區)人員提供就業或發展機會,參與地方或社區公益事業活動”等指標。
一般要求評分表共200分,由“環境和建筑”“設施和設備”“服務和接待”“特色和其他”等四大項組成。丙級四大項總分最低得分率40%,乙級、甲級規定各大項最低得分率分別為60%和80%。
根據《實施方案》,旅游民宿取得等級后,民宿主人每年度應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進行抽查。取得等級滿3年后,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進行復核。復核不達標的旅游民宿,將給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級的處理。復核被取消等級的旅游民宿,自取消等級之日起3年后,才能重新申請評定。
體系化建設助力民宿高質量發展
受疫情影響,旅游消費者的住宿習慣發生變化,更加關注安全和私密性。旅游民宿憑借在地理位置和環境等方面的天然優勢,呈現上升趨勢。相關數據顯示,中國連續2年新增超過3萬家民宿相關企業。今年,中國在線民宿市場交易規模有望達到201.3億元。
根據《云南民宿產業發展報告》,截至今年4月末,云南省有民宿22958家。其中,大理、昆明、麗江排名民宿數量前3位,分別有民宿5691家、4912家和3959家。
由于各地民宿法規落地程度以及民宿合規化進程的不同,目前,國內民宿業距離真正的規范經營尚有差距,尤其是在管理規制、法律規制方面還有諸多問題亟待完善。
在旅游業者看來,云南省印發《實施方案》,通過開展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改,通過標準化手段引導旅游民宿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推動云南民宿行業有規范可依、有標準可查、有制度可控的體系化建設,助力云南旅游民宿實現高質量發展,讓民宿真正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
此外,為指導旅游民宿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目前,昆明市正在編制地方標準《旅游民宿服務規范》。該標準旨在提升昆明旅游民宿服務質量、規范旅游民宿經營、加強民宿行業標準化建設,推動昆明旅游民宿行業做大做強。(昆明日報 全媒體首席記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