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滴血認親,今有親子鑒定。子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然而現實中存在父母未登記結婚或者離婚后生育子女未在出生醫學證明登記父親信息的情況。現實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男方不承認親子關系或者不愿意配合做親子鑒定的情況。那么此時,女方想要證明孩子是男方的,應該怎么辦呢?
近期,西平縣人民法院五溝營法庭審理了一起因男方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引起的確認親子關系糾紛案件。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判決確認王某與張小某存在親子關系。
基本案情:
張某與王某于2019年3月登記結婚。2020年8月,張某與王某登記離婚,離婚后雙方仍在一起同居。2021年5月10日,張某生育女兒張小某。同日,某醫院產科出具新生兒預防接種登記表載明:張小某于2021年5月10日出生,母親為張某,父親為王某。但是,出生醫學證明未登記男方信息。張小某出生后,王某及其母親幫助照顧張某和張小某,王某經常陪同張小某生活、玩耍。后來張某與王某發生糾紛,雙方分居生活不再聯系。2024年3月,張某以王某對女兒不管不問,不履行作為父親的義務為由,向本院起訴要求確認張小某與王某之間存在親子關系,并提出親子鑒定申請。王某書面答辯認可其與張小某之間存在親子關系,但是王某拒不到庭,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
法院認為:
本案系確認親子關系糾紛,張小某的母親張某陳述張小某為王某的親生女兒,王某也認可張小某是其親生女兒,張某就相關情況作出詳細的陳述,并提供聊天記錄、照片、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預防接種登記等必要證據予以證明。王某未提供相反的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張某要求確認張小某與王某之間存在親子關系,根據本案事實、證據規則和法律規定,結合張某與王某結婚的時間、離婚的時間、同居的時間和張小某出生的時間,可以推定張小某與王某之間存在親子關系,張某的主張成立,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依法判決確認王某與張小某存在親子關系。判決作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親子關系是人類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的前提,親子關系的認定既影響著對于未成年人的撫養教育,也牽涉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對于個體成長、家庭和諧、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作用。雖然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同樣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親子鑒定作為證明非婚生子女與父或母存在親子關系的鑒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之一?,F實生活中,生父或者生母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拒絕配合對方進行親子關系認定,進而否認親子關系,企圖達到不撫養非婚生子女或者不給予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目的。這種做法顯然違背我國當下對于非婚生子女同等保護的立法宗旨,遇到此種情況,當事人協商無果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親子鑒定的結果關聯到夫妻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和財產關系。因此,在一方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案件中,提出親子鑒定主張的一方應當承擔與其主張相適應的證明責任,而另一方拒絕做親子鑒定,導致親子關系無法確認的,法院可以推定親子關系成立,最大限度地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人民群眾的期盼是司法工作的持續動力,堅持問題導向,創新思路方法,西平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司法之力全力以“護”,彰顯“法”的溫度,高度重視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案件。牢固樹立新時代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司法理念,落實最有利于保護婦女兒童的原則,加大案件的審理力度,守“小家”和諧,維護“大家”安定,積極回應基層司法新需求,打造司法服務保障民生靚麗名片,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長久守護婦女兒童的平安幸福,長久守護萬家燈火通明。通過明確親子關系,以使不確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得以確認,從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并平衡相關權利義務。促進新時代婦女兒童權益得到有力保障,離不開法治的護航。西平法院以司法之力全力以“護”,不斷推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取得新進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馮占華 樊浩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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