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1.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
2.組成鑒定組,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
3.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
4.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醫療事故的有效時間一般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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