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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近日發布關于在全省推行不動產“帶押過戶”的通知。
其中提出,各地要加快工作推進力度,力爭2023年底前全省實現個人存量商品房“帶押過戶”業務依申請可辦。同時,結合工作實際,逐步拓展“帶押過戶”的適用范圍,推動由同一貸款機構向跨貸款機構拓展、由商業貸款向住房公積金貸款拓展、由個人不動產向企業不動產拓展和由住宅類型向工業、商業等類型不動產拓展,實現地域范圍、金融機構、登記主體和不動產類型全覆蓋,保障在押不動產轉讓依法、安全、便捷,更好滿足群眾和企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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