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軍人婚姻的休假規定是什么?我國法律規定的婚假有哪些?
一、我國法律規定的婚假有:
1、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享有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結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有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
二、產假
女職工、女軍人生育時可享受98天產假;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享受42天產假。符合晚育規定按各地不同規定增加產假。
男方為軍隊人員,自愿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夫妻異地居住、享受探親假的,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