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的申請辦法:首先,由父母攜帶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或者是戶口頁,向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然后,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審查。最后,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法律依據: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
二、《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包括首次簽發、換發和補發?!冻錾t學證明》印章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h(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基婦發〔2003〕23號)規定的印章規格及式樣刻制印章,并將印模式樣抄送同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簽發機構必須落實由專人分別管理《出生醫學證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強宣傳告知工作,規范出具《出生醫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