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預算價如何確定?
1、工程總承包的預算價格,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約定;
2、在工程建設合同中載明工程造價。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第七百九十四條【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預算等文件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2)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建筑工程承包人違約的情況有哪些?
在實踐中,建筑工程承包人違約的情況很多,不一而足,其常見的違約情況,有如下三種: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如未按合同約定使用指定施工材料的,也是違約。
因而,要判斷建筑工程承包人違約的,既要看建筑工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又要看承包人實際實施了哪些違約行為,才能判斷承包人是否違約,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自行無法認定承包人是否違約的,最好找個建筑工程律師詳細咨詢,由律師結合實際情況和建筑工程合同進行分析,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