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傳真掃描的合同有效嗎
傳真掃描的合同符合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內容合法。
2.符合法定要式。
3.意思表示一致(合同雙方或多方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自己的意思) 。
4.合同主體合法 。
二、
使用傳真合同會有哪些隱患
使用傳真合同會有的隱患:
1.對傳真屬于原件還是復印件爭論不一。一部分人認為傳真件屬于復印件,其無法真實再現原件經過修補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屬于復印件。
另一部分人則認為,當事人之間通過傳真對書面合同的條款進行確認,與在同一張合同紙張上簽字確認并無實質區別。因此,用傳真訂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則沒有問題;若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就傳真件到底是原件還是復印件就難以確定,影響審判結果。
2.傳真件缺乏證據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時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的證據才有證據效力。
三、
傳真合同怎樣完善證據力
找法網提醒您,傳真合同完善證據力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以傳真簽訂合同后,雙方應當通過信函郵寄合同給對方并分別簽署非傳真的書面合同。
2.收集、保留其他能夠證明雙方以傳真方式簽訂了合同的證據,如有關信函、電話錄音、電子郵件、有關的憑證(如電話的記錄單)等。
法律允許以傳真方式簽訂合同。但是如果雙方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糾紛時,會涉及到證據的有效性。就是說,如果一方否認以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性,對方應當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對方需要證明以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確實是雙方的行為,確實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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