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原告王某某訴某公安分局、某政府行政處罰案件,南陽市公安局法制支隊組織30名干警旁聽了案件庭審。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嚴格依照行政訴訟程序,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引導原、被告雙方圍繞被訴行政行為的執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實認定是否清楚、法律適用是否準確等方面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行政機關出庭應訴負責人就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向原告進行了充分的說明,做到“既出庭又發聲”,整個庭審過程公開公正、規范高效。
庭審結束后,宛城區法院行政(綜合)審判庭和南陽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共同召開旁聽庭審活動座談交流會,雙方圍繞公安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進行交流探討,并重點討論了行政處罰中涉及的12個程序問題。通過此次旁聽庭審及座談活動,在場的公安干警以法庭為課堂、以案例為教材,更加直觀地感受到嚴密的執法程序、扎實的證據材料在執法辦案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升了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行政執法管理水平,增強其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
開展行政案件庭審觀摩活動是宛城區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能動履職理念的重要舉措,旨在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做好源頭治理,推動落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下一步,宛城區法院將持續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張軍院長提出的三個“做實”要求,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作用,堅持“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加大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高度。(供稿:高雁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