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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期間,你儂我儂、不分彼此,難免會產生經濟往來,但當昔日戀人分道揚鑣,這些款項又該如何處理呢?近日,光山縣人民法院潑陂河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守護了當事人的美好回憶。
原告劉某與被告黃某曾為戀人關系,二人自大學期間開始談戀愛,一度曾想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此期間,二人為了即將建立的小家庭積攢積蓄,劉某將每月的工資等收入交由黃某保管。后因其他因素影響,二人于2021年分手,結束了長達數年的愛情長跑。
分手后,劉某繼續學習深造,黃某與他人組建了家庭,雙方各自為了更好的生活努力奮斗。但因二人在戀愛期間的財、物等未結清,雙方產生經濟糾紛,并因此對峙公堂。
承辦法官張琳了解案情后,積極應對,充分征求了雙方的意愿,覺得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二人之間的糾紛,為這段青春戀情畫上圓滿句號。
調解當天,隨著一聲電話鈴聲的響起,一場“守護回憶”的調解戰正式打響。張琳法官靈活運用面對面、背靠背的方式,耐心釋法析理,從法理角度向雙方說明戀愛期間款項的性質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從情理的角度勸說雙方不要因此傷害了曾經的感情。經過長達五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各自看下筆錄,如果沒意見的話,在筆錄上簽字、捺印后就生效了。”
調解結束后,黃某感嘆道,數年的感情到此算是畫上了一個句號,雖然二人最近兩年因此事鬧得不愉快,但回憶起來,這一段戀情還是值得的、不舍的。
事后,張琳法官感嘆道,“青春時期的戀情是美好純潔的,但雙方應持有正確的婚戀觀,妥善處理好戀愛關系結束后的經濟往來。此次案件的調解,既高效化解了矛盾糾紛,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為當事人保留住青春戀情的純真回憶,實現了高效司法與溫情司法并重;這讓初任人民法官的我感到責任重大,深刻認識到人民法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橋頭堡”的作用,也提醒了我,成為一名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優秀法官的道路,任重而道遠,還需砥礪奮進。”(郝昱瑋 徐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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