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的流程如下:
1、確定公司名稱,到工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2、制定公司章程、繳納出資;
3、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注冊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5、到銀行開戶。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