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離婚協議怎么寫比較有優勢?
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想要不吃虧的話,那么就按照共同意愿進行書寫,只要是不滿足自己意愿的,就不要在離婚協議上面簽字。同時離婚協議書上面的內容要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以及其他應當達成約定的事項,這些事項的約定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才簽字,不符合的,直接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如果沒有去民政局進行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隨時反悔。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并且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的,那么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應當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應當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得進行反悔。
除非是在財產分割方面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從而重新對財產分割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