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品質提升費”嗎?這是有觀眾向《都市報道》打來熱線,說他們買的新房該交房了,可開發商卻要求他們每平米再交1170元。而這多交的錢就是所謂的“品質提升費”。
2016年,不少人在鄭州市中牟縣亞太綠博花園小區買了房,當時很多人交了全款。想著合同都簽過了,就等著裝修入住。可等到交房時,開發商忽然提出一個要求:漲價!每平米再交1170元!
每平米多交1170元,有的業主算了一下,按照這樣,自己竟然要多交20萬!
至于這錢收的名目是啥?開發商說了:品質提升費。但是這品質提升了嗎?
小區業主還告訴《都市報道》記者,他們事先沒有接到任何“品質提升”的通知。而且,現在已經過了交房日期。按照合同,業主不僅不用多交錢,反而開發商需要賠償他們。
對于這件事,開發商又是怎么回答的呢?業主們說,他們遭遇了踢皮球。
隨后,《都市報道》記者聯系到了中牟縣發改委,工作人員稱,目前他們已經開始著手調查。
同時,中牟縣房管局執法中隊也給出了回復,他們將會在下周二之前約談開發商。
不管不顧漲價,還以交房要挾,把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置于何地?期待約談結果。我們將持續關注!
標簽: 中牟縣亞太綠博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