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由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印發實施。根據該辦法,符合條件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老舊廠房轉型為文化產業園區或興辦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可按照一整套流程規范辦理改造建設及登記注冊等相關手續。
市文資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根據《關于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指導意見》(京政辦發〔2017〕53號)、《關于推動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指導意見落地實施的工作方案》(京文領辦發〔2019〕2號)及相關政策文件規定而制定,重點解決按照五年過渡期、允許臨時變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政策條款,項目改造如何走流程、怎么辦手續的實操問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該辦法本著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政策服務的原則,設計了項目申請、立項、規劃、施工、驗收以及登記注冊等一整套流程規范,在破解老舊廠房轉型改造“審批難”問題上,在全國率先給出了系統解決方案。在前期摸底、調研基礎上,該辦法將首先試點應用于首都31處老舊廠房轉型文化空間“辦照”。
項目改造手續以區為主體
一處老舊廠房若想轉型文化空間,到底該先向哪個機構來報備,一直是困擾經營者們的一個問題。過去,有人先去找工業管理部門,有人先去找住建部門,根據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試行)》,老舊廠房項目改造建設程序分為申請辦理、審批服務兩個階段,一般以項目所在區為辦理主體。
在申請辦理階段,項目申報單位可向廠房所在區文化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區文化產業主管部門在基礎審核、會商論證后,將初審論證意見交予市文資中心;市文資中心對項目進行業態評估,并組織市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旅游、應急管理、國資監管、文物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評審小組,對項目進行聯合評審,再將聯合評審意見返回給區文化產業主管部門。
在審批服務階段,經評審合格的項目就可以辦理立項(一般為備案)、施工許可等手續,一般均由項目所在區發改、住建等部門負責辦理。項目改造施工結束后,由區住建部門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
科學利用廠房內部空間
北京的閑置老舊廠房細分為多種類型,有倉庫、車間、辦公樓、配套空間等。其中,倉庫和車間多具備空間挑高過高、空間跨度過大等特征,這樣的空間轉型為文化空間后若用于展覽展示、劇場等還好,但若用于辦公就顯得有些不劃算,這給項目經營者帶來不少困擾,到底廠房內部空間如何利用?
《管理辦法(試行)》提出,鼓勵項目建設單位使用廠房原有建筑結構,選擇適宜的業態類型開展保護利用,確需改造調整建筑內部空間的,可按照《關于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對建筑內部空間適當調整、裝修改造,此類項目可依規直接辦理施工許可證。不鼓勵對原有廠房進行大拆大建,對于此類項目嚴格按照現行程序審批。
總之,應堅持保護優先、科學利用的基本原則,嚴禁盲目拆建,避免過度改造。
文物老廠房再利用不得改變原狀
北京作為歷史文化名城,擁有眾多不可移動文物,其中不乏已成為文物的老廠房。針對已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情況,《管理辦法(試行)》提出,經申請評估、辦理建筑使用功能臨時變更相關手續后,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根據不可移動文物的級別及所有權性質,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進行文物修繕及作其他用途等相關審批。使用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老舊廠房,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項目也不得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確有特殊需要的,也須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依法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入駐企業可按集群注冊方式登記注冊
《管理辦法(試行)》提出,對經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北京市文化產業園區、市級示范園區和文化產業功能區內文創小鎮、文創街區、文創空間等項目入駐企業,支持其按照集群注冊的方式辦理登記注冊。支持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通過建立綠色通道等方式對入駐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此外,本報曾通過深度報道《一紙營業執照難倒文化空間》,反映了入駐老舊廠房改造的文創園區后,部分書店、閱讀空間、文化空間因所在園區的種種產權關系難以申請營業執照。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管理辦法(試行)》對符合保護利用范圍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等特殊類項目,以及改造后的老舊廠房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明的情況,都明確了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的解決路徑。
老舊廠房轉型文化空間并非一蹴而就,在北京,這個領域的實踐已進行了十多年,積累了豐富經驗,也顯現出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管理辦法(試行)》為日后老舊廠房轉型的手續辦理提供了依據,也為之前十多年內已轉型老舊廠房提供了“補辦”手續的開口?!豆芾磙k法(試行)》提出,對已完成轉型利用的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項目,符合相關規劃及拓展文化空間業態類型等要求的,可本著項目單位自愿申報的原則,經區里推薦,參照對于擬轉型利用項目申報辦理的程序及標準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分批次集中補辦相關手續。
標簽: 老舊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