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絕非法外之地。昨天,市住建委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發布《關于規范互聯網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要先亮明身份,方可在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若出現3次以上違規發布房源的行為,將不得再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房源信息。
網上發布租房信息先“亮身份”
誰有資格在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這是首先要明確的關鍵問題?!锻ㄖ诽岢觯康禺a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的,應符合三項條件:企業依法登記、備案且正常經營;信息發布人員持有從業人員信息卡;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未按規定辦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從業人員,以及被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限制發布的企業,不得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住房租賃信息。
30日未維護房源需下架防“僵尸”
互聯網交易平臺也要切實履行起平臺信息審核和管理責任?!锻ㄖ访鞔_提出,互聯網交易平臺有六項審核管理責任:房屋照片要與實際相符;租金、傭金等明碼標價;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機構(含分支)重復發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機構發布的,逐步實現合并展示;不展示發布超過30日未維護房源信息;不得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此外,互聯網交易平臺在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展示房源信息的頁面,還要同步企業營業執照信息、備案信息和從業人員信息卡標識、企業投訴受理電話、在本平臺被投訴的記錄、發布房源信息的數量、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信用記錄和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3次違規不得再經互聯網發布
房地產經紀機構若違規發布“假房源”如何處理?《通知》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或其從業人員違規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發布住房租賃信息的,由市、區兩級住建(房管)部門負責認定,網信部門通知互聯網交易平臺下架相關房源信息并暫停該企業和從業人員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房源信息1至3個月。違規發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房源信息。
《通知》也表示,本市將建立互聯網住房租賃信息綜合治理工作機制,住建、市場監管、網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互聯網平臺發布住房租賃信息的監管,綜合運用約談告誡、責令改正、行政處罰、公示曝光、暫停信息發布等方式加大對發布虛假、違法違規房源信息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及相關人員的懲處力度。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樓建波表示,《關于規范互聯網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的通知》的發布,進一步明確了發布機構和互聯網平臺的責任,要求從業人員“持卡發布、平臺履行“審核義務”、頁面展示“亮明身份”,將互聯網活動納入監管范圍,為治理租賃中介行業亂象發揮重要作用。特別是,《通知》加大了對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規發布房源信息處罰力度,能更好保證各項要求落地執行。(記者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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