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店無房、房間與網上差別大、編造用戶評價……在線住宿平臺的各種問題常被消費者吐槽。昨天,我國在線住宿領域首個團體標準《在線住宿平臺服務規范》在京發布。根據該《規范》,針對交易糾紛和用戶權益受損問題,平臺應建立先行賠付機制和快速理賠通道;經核實經營者確實存在過錯的,平臺應向用戶先行賠付,包括退還預付款或者賠償損失。
近年來,越來越多酒店通過第三方平臺接受預訂,越來越多民宿加入了共享平臺。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在線住宿市場規模大約2283億元,同比增長25.5%;2018年在線住宿行業的間夜規模為8.1億間夜,同比增長22.6%。
據悉,該團體標準由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提出,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聯合攜程公司共同起草完成。這是繼2018年,《共享住宿服務規范》誕生后,業內出臺的又一標準性文件。
根據該《規范》,在線住宿平臺是為平臺內經營者和用戶提供交易撮合的網絡平臺;平臺內經營者包括賓館、酒店、旅館、度假村、客棧、公寓、民宿等。平臺應審核經營者提交的營業執照或者相關證照等信息,對注冊用戶的姓名和身份信息進行實名驗證。
預訂服務中,平臺不應將接送機(站)、打車或租車優惠券、景點門票、保險等收費增值服務設置為預訂流程中的默認選項。應在預訂頁面清晰展示經營者提供的退改政策,平臺不應另行制定或修改,不應另行收費。經營者宜采用不同取消時間段的階梯扣款政策。在同等交易條件下,同一產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應保持一致。
標簽: 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