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房地產報刊文呼吁,應當給予開發商更大的自主定價權,允許開發商以降價促銷的方式展開自救,以盡快回籠資金??梢钥闯霎斍胺康禺a依然形勢嚴峻。
文章表示,2023年下半年,大部分房企的債務壓力依然較大,且融資恢復和銷售復蘇均不及預期,房企違約風險依然嚴峻,后續可能仍有房企出現債務違約。特別是龍頭房企接連爆出債務違約風險,進一步引發市場對金融風險的擔憂。
鼓勵房企降價,特別是地方要為開發商降價鋪路也贏得了一些專家的認可。然而,此時,也有一些開發商依然堅持不降價,并給出承諾,“降價補差價”,這是何等非凡的底氣?購房者能因此而更加信心滿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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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北大國發院院長姚洋在采訪中表示,現在是房企一降價,地方馬上出面干預,認為是擾亂市場秩序。房子賣不動,價格是一個很好的調節機制,降到一定程度,就有人來買房,預期就會轉變?,F在價格應該跌下來,為啥就不跌?應該允許房地產企業降價自救。
8月23日,經濟學家馬光遠也在自己的社交平臺發布視頻表示,允許樓盤降價自救是種進步,降價賣房是開發商天經地義的權利。全國應該學習降價行為,這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更是目前開發商自救極為有效的手段。
按理說,這都什么時候了,開發商降價也是順應市場不得已的事,各種政策利好都釋放了,然而仍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并不是說沒有效果,而是這一輪大環境真的已經時過境遷。
不是說降價是萬能的,但降價可以吸引一部分剛需和改善購房者,如果產品跟得上,也不愁將來隨著成交增多和后續經濟恢復,房價會慢慢上漲。
但不知道為什么,降價就成了一種非常隱晦的不可觸碰行為,即使開發商想降價也不得為。不要光講什么買漲不買跌,要多想想,一個理性的購房者看不到房價上漲預期時,房價卻仍然高高在上,誰想當這樣的接盤俠?誰愿意當冤大頭?
可能是不想降價找麻煩,可能是想反其道而行之,也可能是真的有十足底氣,于是,有的開發商打出不降房價的承諾。
據中證網8月25日消息,日前,深圳有開發商推出“保價”樓盤,在宣傳海報上承諾“降價補差價”,一時再次引發熱議。開發商這么有底氣嗎?就是開發商有這個心,購房者能相信開發商將來有這個力嗎?大家七嘴八舌,說啥的都有。
所謂“降價補差價”,就是開發商承諾項目基本上不會降價,如果在客戶購房后降價了,先自罰一杯,將以降價后的低價為標準,向客戶退回差價。
“降價補差價”在房地產行業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無非是在市場不好的情況下希望購房者能夠無憂買房,不用擔心買了之后房價會下跌。開發商用這種方式促銷,沒什么不可以的,如果能做到,這是底氣。不是誰都能喊出來的。關鍵問題在于這年頭,誰信誰???
曾經多么大的房企也做過無理由退房和保交樓的承諾,當到了自己都自顧不暇的時候,誰還顧得上你???這就是買的時候什么都可以,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說吧。這就是此時開發商的現狀,根本就顧不了將來。
我倒不反對這個開發商的做法,因為是自己愿意這么做的,但我并不鼓勵,甚至認為,這比起地方不允許開發商降價來,對市場的破壞性更大。因為,房地產走到今天,很多問題都是慣出來的,哪有說開發商的房子降價了還要給購房者發補貼的。如果都來這么學,那世界不亂套了?
這才是惡性競爭,惡意保價。降價補差價,說句不好聽的,就是那啥,多此一舉,我還真說不出口了。
我們再回到房子上面來,這樣的房子到底能買嗎?我只能說,“降價補差價”就是一種常見的營銷方式,你會因為營銷方式否定一個項目嗎?所以,最終還是要見了產品再說話。
套路主要在于協議中的條款有沒有如何認定房價下跌的標準,否則你就被套路了。還有就是協議一旦達成,開發商即有義務履行該協議,購房人也有權利要求開發商依據協議約定履行補償義務。
我認為開發商降價跟這個“降價補差價”從根本上是一樣的性質,都是營銷策略,只是不同的人理解不同,有人認為降價會讓購房者更加沒信心,有人認為保價承諾可以讓購房者更加有信心,實際上,都是開發商一廂情愿,不了解購房者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是你的產品過硬,表現出死都不降價,或許能給市場吃下一顆定心丸。但如果產品不行,現在市場也不好,你還這樣,那只能是給市場留下個笑話。
有專家說是因為開發商下調房價,導致購房者形成價格繼續下跌預期,我并不認同,房價下跌預期并不是因為下調了房價,也不是因為降價造成,那只是表象,是因為人們現在本就購買力跟不上,無論你玩漲價降價可能都很難贏得購房者認可。不過我反而認為如果適當下降,或許可以刺激市場活躍。除非都是炒房的心態還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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