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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交媒體上關于離婚新規定的文章引起了廣泛關注,但這些文章可能存在一些誤讀和曲解。根據北京市京師律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律師何永萍的解釋,實際上婚姻法并沒有發生重大變化。離婚仍然需要滿足特定條件,法院仍然會根據夫妻關系是否破裂來判決是否離婚。離婚冷靜期和分居期仍然存在,離婚申請需要滿足一定的時間要求。關于網上起訴離婚的快捷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雙方必須是夫妻關系,有結婚證或其他相關證明。雖然現在可以通過網上渠道立案,但具體時間和方式取決于法院的工作負荷和案情。因此,不應僅僅依據一篇文章的描述就得出離婚變得更容易的結論。離婚仍然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且需要考慮個人情況和具體案情。這一點需要引起公眾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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