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么?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的三件事:1.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滿了一個月還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話,單位就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也要注意滿一年沒簽的話,就是視為訂立無固定合同。
2.試用期隨意辭退員工公司沒有和員工確認錄用條件,并且在試用期內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員工,那么是可以申請仲裁的。
3.拖欠工資的情況也在生活中發生,有的情況下,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還會構成犯罪,最高可以判7年。
發生勞動爭議之后,雙方可以先行私下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單位所在街道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上述組織調解不成或者一方沒有調解意愿的,爭議事項如果在監察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勞動監察大隊的回饋速度比較快,程序也相對簡單;如果監察部門無法處理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會先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不成,正式立案開庭處理;對于仲裁委員會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說來,勞動仲裁是訴訟的必經程序,當然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勞動者也可以跳過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打一場勞動仲裁多少錢?
打一場勞動仲裁是受理費收費標準為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施行之后,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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