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信托是什么?
票據信托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的利率將貼現和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特定信托計劃,相應金融計劃的投資者作為特定金融計劃的客戶和受益人,獲得相應的金融收益率。
票據信托的投資對象中銀行承兌匯票占絕大多數,其是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票據信托的結構大致如下:大部分投資對象是企業和銀行通過貼現(再貼現)持有的票據資產。信托公司購買票據資產或其收益權。如果業務操作涉及在資金的票據識別和托收,它們將被委托給銀行合作公司。到期時,銀行合作公司將從票據承兌銀行托收它們,然后支付給投資者。
信托業務有哪些類型?
信托是受托人基于自己的信托將自己的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為了特定的目的,按照受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托是一種財務管理,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財務制度。銀行信托保險和證券構成了一個現代金融體系。信托業務一般涉及三方,即投放信用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于他人的受益人,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
按照建立信托關系的標準,信托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任意信托
任意信托又稱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志建立的信托稱為任意信托,這種自由意志在信托契約中有明確的表述,信托業務大多屬于任意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自由、自愿地形成信托關系。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與任意信托相對應的一種信托形式。主要是指司法機關為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而建立的信托。也就是說,信托當事人之間沒有設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認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為了當事人利益的信托關系,當事人無論什么意思,都必須服從司法機關的判決。設立法定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其財產被非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遺產,但對遺產的處置沒有留下任何遺言。這個時候,只有法院才能判斷遺產的分配。即法院依法決定遺產的分配。為此,法院要做好一系列的準備工作,比如進行法院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不能讓遺產無人照管。此時,司法機關可以委托受托人管理遺產,并對其進行適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