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嚴查開發商加價銷售等5類違法行為
28日,福州市正式出臺《關于進一步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提出,將嚴厲整治近期群眾反映突出的五種房地產銷售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這五種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房地產企業在商品房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違規收取其它費用的行為;房地產企業超出政府規定的裝修標準,超額收取裝修費用的行為;房地產企業強行搭配車位銷售,以及超過備案價格銷售車位的行為;房地產企業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絕公積金和商業貸款的行為;房地產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為。
福州市明確,對經調查取證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堅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的原則,綜合采取處罰和限制措施。對房地產企業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收取其它費用、超出政府規定裝修標準收取裝修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經依法認定為價外加價違法行為后,由物價部門依照價格法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從重從嚴處罰。
經依法認定為價外加價的違法行為,涉嫌偷稅漏稅的,由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稅務檢查;發現偷稅漏稅的,依照稅收征管法追繳稅款,并從重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福州市強調,對存在上述5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由房管、不動產登記等部門暫停辦理該企業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暫停該企業已批未售商品房繼續銷售;由建設、物價、房管、稅務、工商等部門分別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誠信系統,納入“黑名單”管理,并通報金融、保險、證券監管機構。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由有關部門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責令及時糾正,整改到位。對已經辦理購房手續的,責令房地產企業按規定繼續履行售房義務,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記者 董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