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樓盤爛尾無法交付,購房者與開發商解除合同后,剩余銀行按揭貸款還要繼續還嗎?
終于!爛尾樓有了法律依據!
爛尾樓的業主們終于可以不用擔心了,
(相關資料圖)
法院案例說明爛尾樓最 大的責任在開發企業,
由開發企業負責償還銀行貸款,
業主們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其實,這并不是首例。
真正的全國首例于今年年初審判,期房爛尾,法院判決房貸不用還!
近日,浙江省嘉興市一位購房者遭遇爛尾樓,拒還銀行貸款,被銀行起訴,一審判決銀行勝訴。上訴之后,二審法院的判決截然不同,購房者勝訴。
對于爛尾樓,早在2月10日,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意見已出臺。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由市縣級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工程造價合同等因素確定,當監管賬戶內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額度的資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
辦法有利于厘清各地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責任,增強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的靈活性,可對此前部分地方預售資金監管過嚴的做法起到糾偏效果。
預售資金監管是住建部門會同銀行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第三方監管,開發商須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作本項目建設。該制度設計初衷為防止因開發商挪用資金致使項目爛尾。
此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為各地管理。預售資金全國統一監管后,房企可在“保交樓”基礎上提取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率。此舉無疑為房企注入“強心劑”,有利于提高資金的流動性,是引領行業走出低谷的重要措施。
此前出臺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曾對預售資金監管做出原則性規定,即各地區自主出臺相應的“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和“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導致各地預售資金監管的方式差別較大。
但由于全國并無統一的規定,部分地方預售資金監管存在政策不明確、提取基數和提取比例過高、提取節奏不合理等問題。
預售資金本身的意義在于督促房企合理使用資金,以保證項目的順利竣工。管理辦法在繼續強調加強預售資金賬戶管理的同時,進一步提升了預售資金使用的靈活性
。
據透露,管理辦法強調,購房人的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和他形式的購房款,應全部直接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的監管額度內資金必須??顚S?,使用用途包括建筑材料、設備款、施工款等相關支出。
此外,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由市縣級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工程造價合同等進行核定,以確保項目竣工所需。當賬戶內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額度的資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具體撥付的節點由各地的市縣級城鄉建設部門確定。
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各方信息共享,商業銀行按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加強賬戶監測,定期和地方住建部門進行對賬等。
據了解,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購房人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預購房款,一般包括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購房款,但此前各地規定的監管范圍存在一定差異。
在資金的提取節奏上,當前部分城市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奏較慢,部分城市主體結構封頂前可提取的最高重點監管資金比例在50%以下,主體結構封頂前重點監管資金較難取用。
當下政策正好,房價上漲在即,誰也不愿意等房價經過一輪增長之后再后悔當初沒買房的決定,因此買房還是要趁早。
一年之計在于春,購房之計在于“早”。“購房熱”又或將到來,需要買房的,建議先下手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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