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跨縣(區)域招生、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我市在繼續執行去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的前提下,相關政策又作了些許調整。
2021年,市教育局在義務教育招生方面推行了六項改革政策,即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嚴禁跨縣(區)域招生、嚴格實行公民同招、實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派位、九年一貫制民辦義務教育小學畢業生自愿直升初中、嚴格執行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這些政策的實施,進一步規范了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
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在以下具體細節方面有所調整: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在招生范圍方面,今年我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和管理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縣(區)域招生。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確需超出學校所在地招生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在錄取方式方面,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推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工作。但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本校小學直升初中問題,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全面完成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專項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本地民辦學校直升的具體招生辦法。
規范報名手續和材料。今年我市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全面規范報名手續和材料。一是全面清理取消非必要證明材料。如招生學校不得要求家長或監護人提供學前教育經歷、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二是明確信息采集的內容和方式。招生報名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三是簡化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報名材料。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今年我市在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取消提供住房證明材料要求,僅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無持證時限或繳納社保相關要求。
(記者趙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