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教育局獲悉,20所衡水民辦普通高中因去年在我市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被取消今年在我市招生資格。
據了解,在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過程中,衡水市20所民辦普通高中存在擅自招收未通過我市招生平臺錄取的學生、對通過招生平臺正常錄取的學生進行刁難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學校間混合招生、與本地學校串通聯合招生等違規行為。根據省教育廳中考招生錄取有關政策,以及《張家口市教育局關于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辦法》,市教育局決定取消這20所民辦普通高中2022年在我市的招生資格。
這20所民辦普通高中分別是:衡水濱湖新區志臻中學、衡水湖城中學、衡水英才學校、衡水桃城第一高級中學、衡水桃城中學、衡水桃城中學(學谷高中)、冀州區第一中學、棗強縣董子學校、衡水街關中學、衡水旭博中學、景縣黎陽雙語學校、景縣育英學校、阜城實驗中學、衡水市匯龍中學、安平志遠高級有限公司、衡水志臻實驗中學、衡水志臻中學、武邑宏達東方學校、冀州區信都學校、衡水創新實驗中學。
市教育局提醒,我市對以往和今后外地市違規招收學生均不予審核學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相關招生學校、學生和家長自行負責。 (記者 朱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