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下發通知,我市各校外培訓機構5月16日起有序恢復線下教學。
通知對各校外培訓機構恢復線下教學提出如下要求:
嚴格復學檢查驗收。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復學自查。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主管誰監管、誰主辦誰負責”原則,由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檢查,經驗收合格,于5月16日起有序恢復線下教學。
加強人員信息排查。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返崗前健康排查,對工作人員及其共同居住人全面開展信息排查,重點核查機構員工健康碼、大數據行程碼、核酸檢測情況等,并逐一排查登記。機構工作人員復學前三天作兩次核酸檢測,復學當天持本人及共同居住人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大數據行程碼返崗,發現異常情況一律禁止返崗,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
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法人代表或校長)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培訓場所日常篩查機制、疫情防護措施、疫情處置機制和應急處置演練,實行工作人員家、機構兩點一線閉環管理,加強健康監測、物資儲備和消殺通風等防疫工作,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
強化復學督導檢查。各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原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督導檢查,增加明察暗訪頻次,對于未經審核或不符合復工復學條件擅自復工復學的培訓機構,堅決嚴肅查處,直至取締。
(記者趙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