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逐步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今日,湖南省教育廳下發《關于防范校外培訓風險致家長的公開信》(下稱《公開信》),希望家長支持配合開展校外培訓治理工作。
信中指出,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促進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舉措,家長應該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審慎參與校外培訓活動。如何實在有必要參加,家長應該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平臺查詢并選擇資質齊全的培訓機構,避免因資質不全機構或地下“黑機構”被關停取締帶來的風險。
在簽訂培訓合同時,家長務必與培訓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修訂),不要簽訂其他合同文本,提防合同中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
同時,通過合規方式繳費。據悉,目前湖南各地均已建立校外培訓資金監管平臺,培訓機構必須設立預收費托管賬戶并通過銀行下發的專屬二維碼進行收費。請家長務必通過預收費托管賬戶繳納費用,索取正式發票,切忌“私下交易”,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按照政策規定,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因此,對培訓機構以各種優惠方式誘導跨學期、跨學年繳費或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60課時培訓費用的,請家長朋友不要沖動消費。對于學科類培訓,請家長監督培訓機構嚴格執行各地政府出臺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標準。對于非學科類培訓,未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未實行明碼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均屬于違規行為,請家長朋友增強辨別、自覺抵制。
如果發生退費等糾紛時,家長應首先根據合同內容與培訓機構進行協商。協商不一致,可向當地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教育部門進行申訴,由教育部門進行調解。如經調解仍無法達成一致,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