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就業崗位供給,《措施》明確穩定政策性崗位和公共部門崗位,持續穩定公務員招考規模,統籌安排事業單位年度招聘計劃60%以上招聘高校畢業生,國有企業招聘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傾斜。開發市場化崗位,全省每年拓展、歸集就業崗位至少20萬個。
為優化就業服務,《措施》提出完善縣(市、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實訓中心服務功能,發揮留吉就業“蓄水池”作用,吸納本地戶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入駐。入駐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年。對兩年后難以實現就業的,按相關規定予以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全省就業創業實訓中心每年計劃吸納8000人,給予入駐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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