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租房居住新規內容都有哪些呢?
近日,《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投親落戶。
其中包括,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租房也可落戶。同時,暢通人才和民營企業職工落戶渠道。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力人員及留學歸國人員、技術技能人才不受穩定就業、穩定住所等條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城鎮申請落戶。
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受納稅額度、繳納社保年限和經營場所等條件限制,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鎮申請落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投親落戶。
吉林省將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分類進城落戶,嚴格落實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政策,確保有意愿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
此外,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軍人以自愿為原則,可直接回原籍落戶。
出臺《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機關對取消落戶限制,優化居住證申請、發放服務等方面政策進行調整,為促進吉林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意見》提出,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投親落戶。
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軍人以自愿為原則,可直接回原籍落戶。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伍軍人返鄉就業并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的,經當地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根據意愿回原籍落戶。
拓寬申領居住證的認證渠道,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符合暫住登記時間滿半年,或在居住地繳納社會保險、異地就醫、連續就讀滿半年,即可申領居住證。
吉林租房即可申請落戶具體有哪些新規定?
1、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
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投親落戶。
2、暢通人才和民營企業職工落戶渠道
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力人員及留學歸國人員、技術技能人才不受穩定就業、穩定住所等條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城鎮申請落戶。
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受納稅額度、繳納社保年限和經營場所等條件限制,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鎮申請落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投親落戶。
3、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分類進城落戶
貫徹省公安廳、教育廳等8部門《關于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分類進城落戶的意見》要求,嚴格落實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政策,確保有意愿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
4、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政策
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軍人以自愿為原則,可直接回原籍落戶。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伍軍人返鄉就業并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的,經當地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根據意愿回原籍落戶。
5、優化居住證申請、發放服務
拓寬申領居住證的認證渠道,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符合暫住登記時間滿半年,或在居住地繳納社會保險、異地就醫、連續就讀滿半年,即可申領居住證。提供居住證申領“綠色通道”服務,對批量辦理居住證的企業、學校,屬地公安機關可提供預約上門服務。急需居住證辦理子女入學、轉院治療、醫保報銷的,公安機關在3天內完成證件制作。壓縮居住證制發時限,全省居住證制發周期由15天壓縮為5天。
6、提高戶口遷移業務辦理效率
通過數據匯集整合,實現公安機關同政府相關部門的公民出生、教育、房產、婚姻、就業、社保、醫保等社會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優化戶口遷移業務辦理流程,全面推行“業務網上受理、材料網上流轉、審批網上進行”的業務辦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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