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制與編制是一樣的嗎?
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要說具體的區別如下: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通過人事部門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后,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預備工人通過公務員考試、公共機構考試和軍官安置獲得工作。
2.工作權利不同:合同工只能協助執法;而預備工有執法權,并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3.待遇不同:合同工工資由用人部門內部資金支付,工資普遍偏低。合同工需要支付他們自己的養老保險。退休后,他們可以根據他們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額領取退休工資;但編制工人的工資由國家財政保障,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的工資相對穩定。準備工作人員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將根據其等級領取退休工資。
編制人員是國家正式編制的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補助全部由財政撥款,必須通過考試取得資格才能進入編制。在職人員為本單位正式員工。
非人員編制人員是事業單位自營人員(包括臨時工),不籌資。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合同確定與人員關系的聘任制。
事業單位合同制的具有哪些工作性質?
性質1.正式人員配備的合同制:極其穩定,享受單位更多福利,基本不犯大錯誤,不被辭退。而且一般單位無權辭退,必須由上級單位決定。工資由當地人事勞動局計算。單位決定不了工資。
性質2.編制之外,分為長期和短期合同制。一般待遇不如正規編制,差別大,福利也不如正規編制。一般單位領導可以直接和他解除合同。工資基本由單位報上級后決定,一般較低。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沒有人員配備的受聘人員,可能很需要,很緊缺,可能很厲害,也可能待遇很好,但這種情況很少見。
性質3.臨時工合同制:其實是短期編制外的,隨時可以辭職,有的甚至不需要簽合同。待遇更差,很少享受單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