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基金分紅方式有哪些需要什么條件
私募基金分紅方式有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兩種方式。但是要注意,大部分私募基金是否分紅是有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商定的,投資者并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利。
募基金分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私募基金在賣出盈利的股票后,獲得收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后,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資當年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基金收益分配。
在滿足以上條件后,分紅還要根據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經理認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長期增值的空間,也可以不分紅。具體的分紅條款可查閱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
二、私募基金的特點
私募基金有如下特點:
1.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范圍相對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對象都是資金實力雄厚、資本構成質量較高的機構或個人。
2.除單純的股權投資外,出現了變相的股權投資方式,和以股權投資為主、債權投資為輔的組合型投資方式。
3.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大。找法網提醒,這是由于其相對較長的投資周期,并且私募股權投資成本較高。
4.私募股權基金中有一支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市場運作經驗,能夠幫助企業制定適應市場需求的發展戰略。
三、私募基金的設立條件
私募基金的設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
3. 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