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年費標準是:
1、第一到三年,年費標準是900元;
2、第四到六年,年費標準是1200元;
3、第七到九年,年費標準是2000元;
4、第十到十二年,年費標準是4000元;
5、第十三到十五年,年費標準是6000元;
6、第十六到二十年,年費標準是8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十一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
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專利權人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