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穼⒂?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高工作人員的法律適用水平,高質效辦好每一起“醉駕”案件,2023年12月19日上午,鎮平縣人民法院邀請鎮平縣人民檢察院、鎮平縣公安局召開聯席會議,集體同堂參加《意見》的學習培訓,并就《意見》的適用進行研究討論,形成了一系列共識。會議由縣法院黨組成員徐鴻鳴主持,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蔡兆卿、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曉峰出席會議,縣公檢法相關辦案部門、法制部門負責人、部分辦案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與會人員結合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進行了集體學習,圍繞醉酒危險駕駛案件辦理過程中出現的立案標準與偵查取證事項、刑事追究處理標準的具體適用、速裁辦理機制、綜合治理等問題進行了溝通討論,共同探討具體案件的處理方法,最終在工作銜接等方面達成初步共識,為有效提升執法部門在辦理醉酒危險駕駛案件工作中的配合協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通過此次聯席會議,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充分認識了《意見》的重要意義,統一了執法司法標準,加強了協作配合,健全了工作機制,確?!兑庖姟?span id="x55v5lf" class="keyword">落實落地和新舊規則有序過渡。
下一步,縣法院將繼續堅持能動司法,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水平,高度重視危險駕駛犯罪案件的專項治理工作,常治長效推進懲治醉酒駕駛違法犯罪,致力從源頭減少危險駕駛行為的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助力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供稿:張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