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產證買房協議書怎么寫?
無房產證房屋買賣協議可以寫明買賣雙方的姓名信息;房屋使用性質信息;房屋價格、支付方法、交付時間;土地使用權性質、使用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維修基金的處理;物管費用及過戶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房子沒房產證怎么買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買賣,就要辦理合同更名。賣房人想要進行房屋出售,首先要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房人要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有兩種方法: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