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經 濟 擔 保 書 擔保人: 被擔保人: 一、擔保人 愿意為 作經濟擔保。
2、 二、被擔保人 在 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并負責償還。
3、 三、擔保人概況: 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家庭地址: 郵編及聯系電話: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 填寫時間 : 年 月 日 備注: 請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4、 2、 擔保順序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員,員工的經濟擔保人應依此順序選擇,擔保人應有固定收入。
5、 3、 擔保人工作單位只為擔保人的擔保資格的真實性作證明,不負任何經濟責任或連帶責任。
6、 4、 擔保人工作單位對擔保資格的真實性證明時應加蓋單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門章。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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