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法典網絡名譽侵權如何認定
民法典網絡名譽侵權的認定如下:
1.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
2.行為人行為違法。行為人侵害名譽權的對象應當特定而明確,具有指向性;
3.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法院經常通過使用“勢必”“應當”“足以”等詞匯,以說明其認為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二、
榮譽權與名譽權有何區別
1.主體不同。榮譽權的主體特定,僅為獲得光榮稱號或嘉獎的民事主體享有;而名譽權是所有民事主體都享有的一種人身權;
2.客體不同。榮譽權的客體是榮譽稱號、證書、勛章、獎章、獎狀等,而名譽權的客體是公眾對他人的社會評價;
3.取得的程序不同。榮譽權需要有關機關或單位授予榮譽的程序而取得,而名譽權的取得無需授予等特殊程序,是自然就享有的;
4.能否被取消、剝奪不同。榮譽權可依法被剝奪,名譽權不能以任何方式剝奪;
5.侵害方式不同。榮譽主要是否定、貶低、褻瀆他人的榮譽等的方式侵害,或者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而侵害名譽權主要是侮辱誹謗。
三、
侵害名譽權起訴狀怎么寫
侵害名譽權起訴狀應當寫明:
1.原被告的姓名、性別、住址等身份信息;
2.原告的訴訟請求;
3.被告的侵權事實及原告的起訴理由;
4.法律依據;
5.證據及證據來源;
6.受訴法院的名稱;
7.簽名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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