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胡楊 實習編輯 盧九安
相較于各地監管系統頻繁公開“罰單”,自今年3月以來,銀保監會已許久未披露保險行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如今,時隔近7個月,銀保監會再開保險業“罰單”,直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人壽”)存在欺騙投保人、編制提供虛假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三項違法行為,涉及新華人壽總裁助理、副總裁等10名當事人。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銀保監會對新華人壽處以合計110萬元的罰款;對10名當事人處以共計117萬元的罰款,并分別給予警告。
罰單直指三項違法行為
具體來說,新華人壽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
由市場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額(2014)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培訓課程》培訓課件含有夸大保險責任的表述,并將之掛于內網,供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98260件,涉及保費33042萬元。
由銀行業務管理部制作的《華實人生終身年金保險培訓課件》部分表述與華實人生終身年金保險條款規定不一致,并于內網下發,供各分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217件,涉及保費566萬元。
由銀行業務管理部制作的惠添寶年金保險計劃種子講師傳承課程(外訓)課件沒有明確說明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并于內網下發,供各分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73277件,涉及保費159434.7萬元。
此外,新華人壽還出現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情況。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華人壽業務系統中個險業務和銀代業務承保數據存在信息不真實的問題。其中,客戶電話號碼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17788件,銀代業務5020件;身份證號碼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570件,銀代業務7件;地址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5170件,銀代業務237件;保單完成回訪號碼不真實涉及498件。
三名當事人申請免予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華人壽報送的2016年個人醫療理賠數據中,180959件小額理賠數據中“賠款支付指令發出時間”以及193124件賠案中“理賠業務結案時間”存在不真實問題。其人力資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內容存在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另外,根據新華人壽出臺的相關規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與主險新單附加投保的《附加個人(2014)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按條款所附標準費率70%執行。該費率浮動未按照公司在我會備案的費率執行。
上述期間,新華人壽共計承保與主險新單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險166844件,涉及保費2089.2萬元。其中,166298件費率按照條款所附標準費率70%收取,涉及保費2079.8萬元。上述事實屬于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情況。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新華人壽總裁助理、副總裁等10人分別對上述相關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三名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均申請免予處罰。經復核,銀保監會對這三人免予處罰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但對其中一人的申辯意見部分采納,對其處罰意見也作了相應調整。
而針對三項違法行為,銀保監會對新華人壽處以了合計110萬元的罰款;對10位當事人處以共計117萬元的罰款,并分別給予警告。
標簽: 新華人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