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銀監局許昌分局連續公示的4張罰單,均與許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昌農商行)有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前述4張罰單全部為8月份開出,其中,許昌農商行因“通過同業業務隱匿資金實際投向,違規辦理同業業務”被罰款30萬元;劉秋閣因對上述違規事項負主要責任,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同時,許昌農商行因“各治理主體責任和義務落實不到位,公司治理制衡機制不健全”被罰款20萬元;劉秋閣對上述情況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4月份,許昌農商行副行長司永偉曾因“未經授權擅自辦理同業存款業務”而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許昌農商行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掛牌開業,總股本10億股,股金總額10億元。其前身為許昌魏都農村商業銀行,成立于2009年12月1日。工商信息顯示,該行名稱于2017年10月24日由“許昌魏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許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由“李傳坤”變更為“張金寶”;注冊資本由2.42億元變更為10億元。(記者 張喜威)
標簽: 許昌農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