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位程姓女士在網絡平臺爆料稱其查詢個人征信時,發現她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發生過兩筆600萬元的貸款,合計1200萬元。程女士及其兒子稱兩人對兩筆貸款毫不知情,貸款合同中涉及的簽字及手印均為冒名簽署。
針對上述事件,浦發銀行成都分行28日晚回應稱,確向程女士發放過兩筆貸款,貸款資金使用方是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而程女士則是該公司股東之一。
對于網絡報道涉及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的有關信息,該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浦發銀行總行高度關注此事,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
經查,成都分行分別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的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最后一筆貸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結清。貸款資金使用方是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程女士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
目前,相關調查工作還在進行。浦發銀行方面講堅持審慎、穩健的經營管理原則,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采取后續措施。(杜成 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