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監管趨勢下,銀行高管晉升之路并非坦途,任命遭監管否決情形頻現。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以來,已有12位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未通過核準,考試不合格成為被否的主要原因。另外,財務狀況不穩、學歷要求不達標也成為個別銀行高管任職遭否的“硬傷”。
3月2日,陜西銀保監局發布公告稱,長安銀行銅川分行行長擬任人選侯某某因不符合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要求、轄內法人城商行員工原則上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地市級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規定,以及不符合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獨立性的任職資格條件,其任職申請被否決。
任職資格被拒的情況年內多次出現。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3日,今年已有12位銀行業人士在任職前夕遭監管機構“拒絕”,涉及崗位包括董事、理事、分支行行長、部門負責人等。
從被拒的原因來看,考試“掛科”成為擬任高管遭否的主要原因。在上述12位擬任人選中,6人未通過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其中3人兩次考試均未通過。例如,今年1月,農業銀行肅北支行擬任行長烏某某因任職考試及補考成績不合格,被酒泉銀保監分局不予核準任職資格。玉溪銀保監分局1月17日公告稱,易門興福村鎮銀行行長助理季某未能通過專業知識及能力測試,任職資格被否。
除了考試原因外,曾有過往不良從業記錄、家庭財務狀況不穩等情況也導致個別高管任職資格被否。比如,丹東銀保監分局1月發布的一則批復顯示,農業發展銀行遼寧省東港市支行擬任行長王某某有故意犯罪記錄,不予核準其任職資格。安徽渦陽農商行擬任董事李某同時擔任安徽樂行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截至2019年11月末,該公司及關聯方在安徽渦陽農商行融資余額為7.9億元,遠超其持有該行股權凈值6500萬元,不符合家庭財務穩健的規定,任職資格被亳州銀保監分局否決。
此外,學歷要求也是銀行高管之路上的一道門檻。例如,黑龍江林甸農商行擬任潘某為董事、張某某為獨立董事。根據大慶銀保監分局1月17日批復,兩位擬任人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02條第4款、第105條第3款等規定,因此任職資格未被核準。根據上述條款規定,申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獨立董事(理事),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擬任人未達到上述學歷要求,現學歷為大專的,應相應增加六年以上金融或八年以上相關經濟工作經歷(其中從事金融工作四年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高管任職資格頻繁被拒,反映出銀行業在推選候選人環節上存在問題。首創證券研發部總經理王劍輝表示,整體而言,銀行較為注重基層業務人員的培養,高級管理人才的培養相對滯后。在提拔高管人員時,可能更多依賴于上級機構的下派或者行業之間的調配。同時,上述案例也說明很多銀行在推舉候選人時更為注重業務推廣能力,某種程度上忽視了專業知識水平。
在金融業快速發展的當下,如何引進人才、加強人才培養成為眾多銀行亟待解決的難題。郵儲銀行高級經濟師卜振興建議稱,銀行應設立專職專崗負責人才培養,制定人才培養的制度體系,包括不同層級員工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安排;做好人力資源規劃,按照崗位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訓方案。同時,加強人才引進力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和晉升機制,讓人才有充足的發展潛力。(記者 孟凡霞 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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