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央行12月28日發布(2019)第30號公告,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項進行說明。公告的發布意味著,繼新發放貸款主要參考LPR定價之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也將參考LPR定價。業內人士表示,LPR全面成為貸款定價的基準,將使貸款利率能更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效果,與此同時,有助于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為: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轉換后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光大證券研究所首席銀行業分析師王一峰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推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換錨”是加快引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下行的必然之舉。目前,金融機構信貸規模已超過150萬億,其中企業中長期貸款逾56萬億,居民中長期貸款接近39萬億,貸款定價錨定LPR若僅僅采取“新老劃斷”原則,對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改善相對有限,驅動存量“換錨”能夠更快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央行明確,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預計初次轉換之后,存量貸款的利率執行水平將與轉換之前保持基本不變。這有助于推進轉換工作順利進行,也有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利益。為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貨幣政策保持穩健基調,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間。
(張莫 向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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