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鑫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鑫信托)再次與上海宏達礦業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宏達礦業,股票代碼:600532.SH)就一份已到期《信托貸款合同》,再次簽訂一份補充協議。據這份協議,這份原借款期限24個月借款合同再被延長12個月。 還款期限再延一年
12月19日,上市公司宏達礦業發布公關于與華鑫信托簽訂《補充協議》的公告。據該公告顯示,2016 年 11 月 7 日,宏達礦業股份公司與華鑫信托簽訂《信托貸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1.2億元,借款期限為24個月。
2018年11月,在貸款合同即將到期之時,宏達礦業與華鑫信托就上述《信托貸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簽訂了《補充協議1》。根據《補充協議1》 約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華鑫信托同意將上述借款期限由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同時,雙方約定宏達礦業繼續以宏達礦業所持有的齊商銀行 3562.24 萬股股份及其孳息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上月,雙方第一次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還款時間,再次到期。直到幾天前,宏大礦業發布公告,雙方已就《信托貸款合同》再次達成《補充協議》。據《補充協議2》顯示,經雙方協商一致,華鑫信托同意將上述借款期限由36 個月延長至 48個月;還款期相較于雙方最初約定期限已翻倍。
據中國網財經了解,作為宏達礦業控股股東上海晶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晶茨”)就這兩次借款期限延期,分別與華鑫信托簽訂了《保證合同補充協議1》和《保證合同補充協議2》。截至,上述公告日期,上海晶茨持有宏達礦業26.19%股份。同時,雙方定約定宏達礦業繼續以所持有的齊商銀行3562.24 萬股股份及其孳息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踩雷”風險難忽視
據中國網財經了解,宏達礦業并非僅與華鑫信托一家簽署借款《補充協議》。上月中上旬該公司發布關于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補充協議》的公告,經雙方協商,將西藏信托此前轉讓至中國華融資產江西省分公司,總記 3 億元借款,借款期限延長至 2022年 11月;據了解,本次借款本應于2018年1月到期。
2019年8月,宏達礦業還與渤海信托達成借款《補充協議》,將雙方于2017年7月簽訂,借款金額為1.85 億元,借款期限 24 個月的協議,延長至36個月。
半年之內,多次爆出借款協議延期,不禁讓人對宏達礦業還款能力和營業情況等產生質疑。據其10月30日發布三季報顯示,該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40.59億元,同比增加205.86%,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卻為-1.5億元。并且,該公司發布預告稱:預計2019年度的凈利潤為負。就造成多次借款延期原因,以及業績預告情況,中國網財經致電宏達礦業進行核實,對方表示,在其三季報中的確做出過2019年凈利為負的預測。
對于債權方華鑫信托來說,除被債務方再次拖延還款外,其面對的麻煩還遠不止于此。不久前,因未向上穿透審查信托產品資金來源的合規性,違規接受保險資金投資事務管理類等原因,華鑫信托被北京銀保監局處以50萬元罰款。
針對還款延期、遭受處罰等問題,中國網財經致電華鑫信托,對方表示:“已記錄下相關問題,以及聯系方式,在新聞部門給出答復后,會盡快回電。”截至發稿對方未給予任何答復。
華鑫信托2018年財報顯示,截至期末華鑫信托信托資產總規模2582.54億元,同比下降391.48億元,降幅達13.16%。業績表現方面,也出現明顯降幅,去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34億元,同比下降9.54%;凈利潤方面,2018年其實現凈利潤5.99億元,同比減少1.2%。
“信托公司貸款給上市公司后,由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信托機構應該及時關注其季報和研
究報告等,及時采取預警措施,不能因為是上市公司身份而放松警惕,增加自己風險。”袁吉偉對中國網財經表示。
對于華鑫信托與宏達礦業借款協議一事,以及2019年華鑫信托業績表現情況等,中國網財經記者都將持續保持關注。(記者 孫朋浩 見習記者 鹿凱)
標簽: 華鑫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