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今年8月,我國多地發生極端氣象,當月造成888.7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341.9億元。近年來,全球自然災害的發生次數有所上升,我國位于兩個全球性自然災害帶,是世界上遭受災害損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
面對以上挑戰,巨災保險的體系建設亟待提速。近年來,我國穩步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并已取得了一系列積極進展。其中,地震巨災保險體系已基本建立,為災后生產生活秩序恢復提供了助力;深圳市政府已運用巨災保險惠民政策,有效實施了受災人員的救助補償等。
但需注意,目前巨災保險體系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一些突出問題仍存。例如,個別地方政府推廣巨災保險試點的動力不足,保險公司不愿為高災害風險地區承保,公眾的參保熱情不高。
接下來,公共部門、保險機構、投保人等主體要多方協同,體系化推進巨災保險建設。
政府部門應著力推進巨災保險的制度化建設。當務之急是要厘清巨災保險的責任劃分,理順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具體來看,中央部門可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政策標準、技術規范、財稅優惠等相關文件,優化體制機制設計,提升政策落實的有效性;地方政府應在充分研究、分析本地區客觀情況的基礎上,切實推進本地區具體政策落地。公共部門要通過稅收優惠、保費補貼、減災宣傳等多種途徑,進一步提高巨災保險的參與率。同時,積極運用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建立巨災數據庫,研發巨災預測預警模型,提高巨災預測和應對機制的科研能力。
保險機構需要進一步提高承保能力,有效分散巨災風險。巨災保險具有低發生頻率、高經濟損失的特點,單一保險機構往往難以獨自應對風險。因此,多家保險機構要結成“巨災保險共同體”,以提升風險抵御能力。一要及時迭代升級風險識別模型,提升巨災風險評估能力,合理定價巨災保險產品。二要優化財產保險結構,完善承保模式。三要做好風險管理,處理好政策性、商業性業務之間的關系,利用市場化手段分散風險。
個人和家庭要提高巨災風險的防范意識和能力。首先,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學習并掌握防災減災相關知識。其次,根據本地的地質水文氣候特點、家庭實際情況,酌情考慮是否需要購買住宅地震巨災保險、臺風洪水巨災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等險種,并作出合理的避險安排。最后,購買保險時要認真閱讀免責條款,了解賠付范圍,特別要注意理賠是否包含自然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