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通常被稱為“無袍法官”,他們來自社會各階層人民群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產生,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人民群眾參與陪審審判案件,不僅可以發揮豐富的社會閱歷和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也有利于從公眾常識、社會道德、公序良俗乃至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案件進行分析判斷,同時,人民陪審員也是司法調解的重要角色,有利于協助法官做好司法調解工作,說服當事人息訴服判,提高司法審判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泌陽法院特邀經驗豐富的人民陪審員一起講述他們陪審經歷,共同感受他們的履職風采,傾聽他們的陪審故事。
“大家好,我是楊秋月,女,漢族,1990年出生,泌陽縣人,系小學教師。2018年12月,我被選為泌陽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感到無比榮幸,一次次的庭審讓我受益匪淺,經過四年多的陪審和學習,我越發珍惜這份榮譽,也有了更高的法律覺悟。”
“被選為人民陪審員之前我很少特意去學習法律知識,而現在我每天都會讀泌陽法院公眾號推出的文章,有時通過百度搜索或觀看講解法律的視頻學習法律知識。每次接到法院的參與陪審通知后,我都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抽出時間準時參與庭審。陪審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在庭審結束后我向審判長請教學習,他們每次都很耐心的解答。”
“曾有人問我陪審工作能賺多少,我回答每次出庭都會有新的收獲,這種收獲不是能用金錢來衡量的,也是用金錢買不到的。陪審工作中我學到的不僅僅是人民陪審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操守,還學習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學到了為人處事的原則和做人的根本道理。
對于我個人而言,每一次庭審都是一次很好的學習機會,一次神圣的實踐機會。每一次參加案件陪審后,我都進行反思,對典型案例做好總結。”
“有一個案件,我不止一次的把它講給我的學生和親戚朋友們,那是一個關于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的案例。一位老人在自家院內菜園里非法種植罌粟苗,并非法儲存成熟的罌粟果,后因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被判處管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參加完這個案件的陪審沒隔幾天,鄰居來我家串門,閑聊中,她說不知道哪有大煙種子(即罌粟),想弄一點兒,準備在菜園里種一小片,她說在外面打工時聽別人說大煙苗當青菜下火鍋很好吃。我聽了嚇一跳,竟然想把罌粟當蔬菜來種植。我趕緊把這個因非法種植罌粟而違法的案例講給她聽,鄰居也是嚇一跳,說只知道吸毒販毒是犯法的,不知道種罌粟苗當菜吃也是違法的。我意識身邊有些人法律意識淡薄,從這以后,在不泄露有關信息的情況下,我經常把這個案例講給身邊人。我還從網上查閱相關信息,給我的學生開了一次禁毒班會,并讓學生講給家長聽。”
“還有一個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案件是一個工地開發商,借朋友的錢,承諾一個月后必定還錢,結果拖了幾個月分文未還,一開始還接聽電話給朋友解釋,后來直接玩失蹤,無奈朋友扣了他的車做抵押,并將其告上法庭。庭審中,這個開發商還埋怨被限制自由,不能出去掙錢,沒錢還。后經審判長、審判員和陪審員的多次耐心溝通,開發商終于改變態度,積極處理工程中出現的問題,使工程得以正常進行。并取得朋友的諒解,與朋友達成一致協議。在勸導被告要有一個端正積極的認錯態度的同時,引導原告依照事實和案情做出讓步,接受調解,在做了大量的說服工作后,雙方當事人方握手言和。案件結束后,我無比開心,讓我感受到了人民陪審員職責的神圣和光榮。既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又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
“有幸被推選為泌陽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我感到非常榮幸,同時又有一種神圣的使命感。人民陪審員不僅僅是一個職務,更重要的是一份責任?;仡檽稳嗣衽銓弳T四年多來,自覺收益頗多,感慨頗多。四年來,我一直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法律素養,增強陪審工作能力。一開始參加陪審時,我對法律也是只知道個皮毛,在庭審過程中,一言不發,好似審判臺上的“泥塑”。后來,我積極自學法律知識,買一些法律相關書籍,并通過讀法院公眾號推出的文章和觀看法律教育視頻不斷地去學習。對于陪審案件,庭前都認真、細致閱卷,庭審后主動將自己對案件的看法和意見與主審法官交流和探討,有疑問的地方虛心向審判長請教,不斷提高審判業務水平,也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利。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在評議案件時,作為非專業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斷事實,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發表自己的獨到見解,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的意見,搞好案件的審判工作。”
“做好法制宣傳、傳播法律意識。從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四年中,我忠實的履行自己的職責,接受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法律業務素質不斷增強,同時也成為一名義務普法宣傳員。閑暇之余,我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向周圍的人進行宣傳,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我經常把陪審中的典型案例講給周圍的人聽,以達到法制宣傳的目的。有些群眾對法院工作不了解,我給群眾介紹法院和法官的情況,積極展現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的社會公信力。”
“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我發自內心地熱愛陪審工作,接下來,我會一如既往地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和使命,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職能作用和貼近群眾的天然優勢,扎實做好法院與群眾之間的‘連心橋’。”(安坤 周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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