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設計中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采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構成競爭。
在日前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透露,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研究已經開展了5年。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穆長春表示,目前央行數字貨幣DC/EP采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采取雙層運營架構有以下幾個考慮。首先,中國是一個復雜的經濟體,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的經濟發展、資源稟賦、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于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不一樣。從提升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愿的角度出發,應該采取雙層運營架構。
其次,采取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商業機構IT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比較成熟,系統處理能力也比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也比較充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目前來看,Libra的組織架構和DC/EP當年所采取的組織架構實際上是一樣的。
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于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人民銀行已經開發運營了很多支付清算體系、支付系統,但原有清算系統都是面對金融機構的。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直接面對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并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要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并且還要提升客戶體驗,非常不容易。無論是從技術路線選擇,還是從操作風險、商業風險來說,通過雙層運營設計可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到單一機構。
第四,如果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于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這種情況會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屆時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補貼,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顛覆現有金融體系。
那么,雙層運營體系對貨幣政策有何影響?穆長春表示,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系,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于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而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采取雙層運營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于抑制公眾對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國家貨幣主權。
在技術路線方面,穆長春表示,從央行角度來講,從來沒有預設過技術路線,并不一定是區塊鏈,任何技術路線都可以,可以稱它為長期演進技術。目前,相關領域屬于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采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
不過,穆長春也強調,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還是要堅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又可以實現可控匿名,保證“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這兩者之間要取得一個平衡。
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紙鈔和硬幣)替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征,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此外,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對于現鈔不計付利息,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對現有實體經濟產生較大沖擊。
穆長春強調,央行數字貨幣必須有高擴展性、高并發性能,它是用于小額零售高頻業務場景。為了引導央行數字貨幣用于小額零售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以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此外,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加載智能合約,但對于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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